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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分类: 招聘公告 时间: 2024-03-07 浏览量: 614

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精神,经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就业服务协管1名,社会保险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安排

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5.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7.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8.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9.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10.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地点:

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四、招聘方式

1.公开招聘。

2.公益性岗位与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五、招聘程序

(一)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符合条件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大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我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结束通过资格审查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本单位岗位需求实际择优选择录用人员。同时报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

(四)公示及招用。用人单位与拟招聘人员达成用工就业意向协议后,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与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到退休年龄,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工资待遇。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平滩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6日——3月10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铜梁区平滩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联系人:范瑜

  联系电话:023-45211638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及原件;

(3)本人的有效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式四份)及原件;

(4)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含高校毕业证复印件(一式四份)及原件;

(5)本人一寸照片四张。

(三)审核

由平滩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四)聘用

由平滩镇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因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根据审核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七、有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超过3年条件的可以续签,但最长不超过5年。符合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代发,给予每人每月2100元的工资。并按国家规定为签约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先垫付缴纳社会保险及岗位工资等,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来源:铜梁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