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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公告
分类: 招聘公告 时间: 2024-12-13 浏览量: 214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镇街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夯实城乡火灾防控根基,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2022〕57号)和重庆市铜梁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镇街消防工作站建设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现有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服从安排;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制表制图能力;

(八)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及传染性疾病,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无纹身;

(九)铜梁区维新籍人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人员请到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平安法治办公室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村(社区)政审材料;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联系人:胡兴,联系电话:18996759793。

(三)审核及面试

由维新镇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了解并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维新镇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考核、面试。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供体检报告,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试用期期满后由应急办根据其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形成意见后报镇街党委研究决定是否正式聘用。确定聘用对象后,由地方人才服务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与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订立聘用及派遣合同,正式合同签订周期为2年。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用人员的待遇:工资等参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临工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铜人社发〔2018〕76号)中行政事务人员标准执行2500元/人/月,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为1360.5元/人/月(五险1060.5元人/月,一金300元人/月),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铜梁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