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0〕108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公益性岗位1名。从事民政事务协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招聘范围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5.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7.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8.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9.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2022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
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民福街84号306室(联系人:陈艺,联系电话:023-45655956),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简历。
(三)审核及面试
由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民政局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后择优招用,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及聘用
由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招聘人员与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四、有关待遇
(一)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一年一签,原则上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工资福利待遇由铜梁区民政局负责,月工资标准按规定原则上不得低于铜梁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作为劳动合同内容予以明确。
来源:铜梁区人民政府网